[摘要] 舟山市普陀区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舟普挂2010-16号)
经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东港二期41-2、41-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面积 (㎡) | 规划 用途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幅价 | |||
57947.67 | 居住用地 (商业配套用房建筑面积控制在2000㎡以内)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3769 | 4368 | 每次1元/㎡或者1元/㎡的整数倍(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价情况调整价幅度) |
≥1.0,﹤1.5 | ﹤35% | 30% | 宜控制在40米以下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至今在普陀区已受让土地但报名结束时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地块挂牌竞买。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竞买。市场企业如竞得本地块,必须在当地注册成立新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或独立核算分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5月11日至2010年6月7日(节假日除外),到舟山市普陀区招标中心四楼土地交易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资料(资料工本费100元。)
五、凡有意参加本次挂牌的申请人需在2010年6月7日下午16:30前交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以道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分局出让金专户为准),并于2010年5月11日至2010年3月7日(节假日除外),到舟山市普陀区招标中心四楼土地交易分中心向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分局提交书面申请。
经审核,如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且按规定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分局将在2010年6月7日下午17:00前确认其竞买自个,准予其参加挂牌竞买报价。经审核部符合条件或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无权参加本次挂牌竞买报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普陀区招投标中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2010年5月31日上午8:30至2010年6月9日上午11:00(节假日除外)。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报价时间:挂牌时间上午8:30至11:00和下午14:30至16:30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详见挂牌出让须知等。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普陀区东港海莲路171号
联系电话:0580-3053577
联系人:丁小姐
开户单位: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分局
开户名称: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分局
开户行:农业银行沈家门支行 账号:89805030
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分局
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
201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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