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2000年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约100人,据不完全统计,其中53名涉及房地产。索房、买房、因房牟利,频频出现在高官落马背后的利益链条之中。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2000年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约100人,据不完全统计,其中53名涉及房地产。索房、买房、因房牟利,频频出现在高官落马背后的利益链条之中。
一个腐败官员的背后,总会有一个或大或小的非法利益网络,而房地产又通常是近年来该利益网络形成的纽带。被查处的省部级官员中,不少都与房地产存在利益瓜葛,或是直接间接地倒腾土地,或纵容支持亲属开发房地产,或与开发商结成利益同盟,或用非法收入买房倒手。与其他类型的腐败相比,官员“涉房”腐败在当下更能够引发关注,其危害也更甚。因为,在“房妹”“房叔”“房爷”纷纷亮相、个别落马官员坐拥房产的数量“屡创新高”的同时,普通百姓却往往要为拥有一套房子而犯愁。
省部级高官“涉房”腐败案件存在一定规律。这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从时间分布上,房价快速增长期也是官员“涉房”腐败高发期。2004年以来,年均“涉房”落马高官数要明显多于此前,因为从当年土地统一实行招拍挂政策后,地价和房价上涨明显加速。特别是在2006、2009年等房价大幅上涨的年头,落马官员的数量也随之走高。二是从区域分布看,房价更高的中东部官员落马的数量明显更多。显而易见,“涉房”腐败与高地价、高房价的时间和空间具有高度的关联性。
需要指出的是,随着地价、房价的走高,房地产业开始成为中国市场的高利润产业,房产也成为近年来个人投资的行业。在这样的市场行情下,官员与普通百姓一样选择投资房产本无可厚非,但前提是,资金来源、购房程序都必须合法合规,否则就可能隐藏腐败。
同样的条件下,地产开发商或为了获得优质地块,或为了行事方便,或为了获得更高额的利润,会给高官伸出橄榄枝,或直接行贿,或赠送房产,或共同开发。在这些诱惑下,如果缺乏严格的监管,高官就不可避免地利用手中的权力涉足房地产,要么在土地出让中谋取私利,要么在子女、情妇等利益相关人的影响下非法购置和交易房产,以及纵容支持亲属开发房地产等。就落马高官少则几套、多则数十套的房产来说,显然都不是为了居住,而是为了保值增值。而且几乎没有例外的是,这些房子的背后都隐藏着权力与利益的非法交易。这不只对公共权力产生了极强的腐蚀性,而且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非常不利,甚至成为近年来推进房价调控政策的深层障碍。
正因此,铲断利益链条,打破权力与房产之间的非法利益联姻是非常必要的。从本质看,地产商之所以行贿高官或直接输送利益,是因为权力监督存在一定程度的真空。对此,有必要改变权力过于集中的状态,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下,强化集体领导和公共决策机制。同时,对那些非法介入房地产的官员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由此可发挥震慑功效。尽管彻底堵住“涉房”腐败的漏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只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大幅减少此类腐败就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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