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10日,国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下发通知称,开发商今后在拿地时一律按照底价的20%缴纳保证金,成交后必须在一个月内缴清50%的首付款。
涉及指标调整还需公示
市城乡规划局出台的《东莞市地块包装暂行规则》,明确了在市镇核心区5万平方米以上等9种情形之一的地块,都必须经过“地块包装”。9种情形之内,已经出让但还没开发的地块也要进行“包装”。
今年是“三旧”改造实施年,“三旧”改造地块只要在上述9种情形之内,也要“包装”。例如号称“东莞天河城”的东城世博北侧地块,就进行过“包装”。市城乡规划局有关人士表示,在2009年该局联合东城、虎门、大岭山、道滘等镇街开展了多项地块包装试点工作效果良好,现在全面推开。
据了解,地块“包装”之后,如果涉及对控规有关指标进行调整,按规定需要公示的还得要公示,公示完之后还要报市规委会审议通过。
“包装”者的资质要求高
我市究竟有多少地块需要做“包装”呢?市城乡规划局有关人士表示,这个数据很难统计,毕竟每个镇街一年内发展的项目是有限的,所以也是根据各镇街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要不要做地块包装。
那么,地块由谁来“包装”呢?当然是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了。不过,并非有规划资质就能揽“包装”的活,必须是同时具备规划和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公示,市政问题复杂的地块,还应具备市政设计资质。 9 种情形之一须“包装”《东莞市地块包装暂行规则》明确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应开展地块包装:
1 位于市、镇核心区内的计容建筑规模超过5万平方米的项目;
2 位于两条城市主干道或以上等级道路交叉口的项目;
3 位于市、镇主要景观视线通廊,对城市景观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
4 位于轨道站点500米范围内计容建筑规模超过5万平方米的项目;
5 位于大型公园(5万平方米以上)、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生态敏感区附近的计容建筑规模超过5万平方米的项目;
6 容积率大于2.5且计容建筑规模超过8万平方米的住宅项目;
7 计容建筑规模超过5万平方米,对周边公共空间有重要影响的商业、办公、酒店等项目(含商住混合用地内的非住宅部分);
8 申请市土地统筹借款的经营性用地;
9 土地出让方、土地使用方或市城乡规划局认为需要开展地块包装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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